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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扶贫项目建设“百日会战”

日期:2022-09-04   浏览量:61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战略部署及省、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快推进扶贫项目建设,充分发挥项目带动作用,确保做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经濮阳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2019年3月21日起,在全市开展扶贫项目建设“百日会战”活动。特制订该实施方案。
一、基本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项目建设为抓手,推动脱贫攻坚工作,以加快项目建设为目标,把开展“百日会战”活动和加强扶贫领域干部作风结合起来,以干部作风转变推动工作落实,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促进,为打赢打好全市脱贫攻坚战奠定基础。
二、目标要求
        从2019年3月21日到6月30日,要集中精力,集中资源,在全市开展扶贫项目建设“百日会战”活动,着力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扶贫项目按时按质建设完成。根据《关于加强扶贫项目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的意见》、《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项目管理提高扶贫资金效益的通知》及会议精神要求,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6月底前,基础设施项目全部竣工,产业扶贫项目大头落地,扶贫资金拨付率达到50%以上。
三、实施步骤
        扶贫项目建设“百日会战”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启动阶段。(3月21日-3月31日)。广泛开展调查摸底,对项目进展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梳理;针对实施项目,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制定专项活动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做好思想动员和宣传工作,全面部署“百日会战”活动。
        (二)推进阶段。(4月1日-6月20日)。各县区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工作,在百日会战活动期间完成调整充实项目库、项目备案、项目实施、验收和评估、决算审核、档案信息化建设、公告公示等目标任务。
        1、调整充实项目库。各县区要根据中央、省文件精神,对2019年项目库进行调整充实。中央、省资金管理文件明确规定的负面清单项目不得入库。未明确绩效目标和对环境生态保护造成负面影响的项目不得入库。选择项目要体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受益程度和项目实施对精准脱贫的贡献程度,受益对象要到户到人。调整后的产业项目要达到项目库资金总量的40%以上。项目类型范围具体参考《关于规范2019-2020年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工作的意见》文件,各县区根据上级政策精神,按照“项目安排精准”的要求,探索适合本县实际的扶贫项目。4月10日前,各县区要全部完成2019年度项目库调整充实工作,并将纸质文本及电子文档逐级上报省市扶贫部门、财政部门备案。
        2、加快项目报备进度。各县区要把所有已到位的中央及省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包括县域内已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根据省市下达的年度目标,资金计划,从项目库中择优选取项目完成立项,并按照规定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审查、批复工作。4月20日前,各县区将审查批复的实施方案逐级上报省市扶贫部门、财政部门备案。
        3、强力推动项目实施。按期完成前置项目投资评审、统一协调资金对接和项目实施、优化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统一组织工程督导检查、统一制定项目验收制度、统一制定竣工决算审核制度等工作任务。
        对已备案项目,要及时制定具体的实施措施和进度计划,定人、定责、定时间,确保尽快推进实施,使各项工作见实效。
        对已备案未开工项目。各地要尽快组织对相关项目投资预算进行评审,及时做好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后续工作衔接,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有关规定尽快依法合规办理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等前期手续,确保工作效率。
        对已备案已实施项目。各县区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督促施工单位按时进场组织施工,加快完成项目建设内容,要进行一次全面梳理,突出重点,重新分解细化目标任务,按照从早从快的原则,倒排工期,提出进度要求,明确时间节点和完成时限,以最快的速度推进项目建设。
        对已开工进展缓慢项目。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加强调度,亲自到现场调研,分析原因,帮助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使其尽快竣工,尽早产生效益。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进场施工或未达到工程进度要求的,要对施工单位下发扶贫项目施工进度整改通知。对非不可抗力因素累计两次未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进度的施工单位,列入财政扶贫项目施工单位失信名单。5月10日前,各县区全部完成招投标任务。5月20日前,基础设施项目和公共服务项目、扶贫车间项目必须开工实施;产业类项目、残疾人帮扶项目和能力建设项目完成与贫困户的对接,签订扶持协议,落实方案并确保全部实施。
        对已竣工项目。各县区做好竣工验收和决算审核。要尽快组织相关单位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开展竣工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竣工一个验收一个,合格一个资金拨付一个。6月20日前,要确保完成所有项目的验收和评估工作。县级财政评审机构要限时办结完工项目的结算、决算评审工作。市“百日会战”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人员进行检查验收。
        4、强化项目档案和信息化建设。各县区要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和信息化建设,要及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管理系统做好项目库维护工作,项目实施后,完成项目立项、项目调整、项目实施各板块信息录入完善工作。2015--2018年度实施的所有项目信息补录工作要在6月1日前全部完成;2019年度项目录入按实施进度同步进行,6月20日前全部完成录入。
        5、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认真落实《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河南省扶贫办关于印发国家和省有关文件中公告公示内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就资金分配、项目入库、项目安排、项目实施情况等各环节向社会公开。县级政府要在本地政府门户网站或主要媒体公告公示资金安排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并继续坚持和完善行政村公告公示制度。公告公示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预期目标、项目实施结果、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举报电话等。
        (三)总结阶段。(6月21日-6月30日)。分析汇总全市“百日会战”总体工作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和成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濮阳市扶贫项目建设“百日会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扶贫办。“百日会战”领导小组要认真分析研究当前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 “十四个专项指挥部”牵头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统筹做好项目建设指导、组织协调、督查推进等。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任务,狠抓落实。会战期间,各县区主要领导为项目推进第一责任人,要对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项目调度会,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要充分利用黄金施工季节,争分夺秒推进扶贫项目建设,奋战百天,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二)健全机制。各县区要严格执行《关于完善扶贫项目实施和扶贫资金支出旬报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好旬报制度,提高扶贫项目和资金支出管理工作质量,充分发挥旬报制度预警防范和进度推进导向作用。要建立例会调度制度,实施项目台账管理,明确任务目标、完成时限、节点计划、推进措施、压实责任到人。会战期间,在相关新闻媒体开设“扶贫项目建设百日会战”宣传专栏,对“百日会战”进展情况进行公开,大力宣传项目建设活动中工作成效明显、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同时对一些动作慢、措施弱、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曝光,努力营造项目推进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导。各脱贫攻坚督导组按照《濮阳市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加强督促指导,“百日会战”期间,将采取“四不两直”工作法(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     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随机到现场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县区进行反馈或通报,限期整改,限期解决,督导工作实施旬报制,各督导组每月1、11、21日向市“百日会战”领导小组汇报督导活动开展情况,同时按活动步骤要求的时间节点报送各县区攻坚工作推进情况及项目实施进度明细台账,由“百日会战”活动办公室汇总后进行通报。
        (四)强化作风。会战期间,对工作推进速度快、效率高,项目实施效果好、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个人通报表扬,并作为脱贫攻坚先进单位、个人给予推荐;对作风不实、工作推进不力、质量不高、带贫效益不好的县区、单位或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对弄虚作假、侵占群众利益或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影响的将严厉进行责任追究,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